依据《关于开展第三十届辽宁省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的通知》(辽教通〔2026〕185号)要求,学校现组织作品推荐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有意向参加的教师、管理人员、教育技术工作者均可自愿报名。
二、项目类别
1.基础项目
信息化创新教育教学:课件、微课、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
信息化创新教育管理:融合创新学校管理案例
2.专项项目
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应用案例、“人工智能+”教育案例
三、项目说明及要求
具体项目说明及要求请参照《交流活动指南》(附件1)中高等学校组相关说明。
四、推荐方式及要求
根据文件要求,高等学校组作品由学校遴选后报送省教育厅,每校信息化创新教育教学类别(课件、微课、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限报8件作品,融合创新学校管理类别限报2件作品,专项项目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应用案例限报2件作品,“人工智能+”教育案例限报2件作品。
为严把报送作品的质量,请各学院(部门)根据通知要求,做好本学院(部门)的作品选拔和推荐工作,并提交以下作品及相关材料。
1.各学院(部门)需将参赛作品进行排序。每件作品提交材料包含:教师参赛作品电子材料(注意不同类别的报送要求)、相应类别的《作品登记表》(附件2)Word版、《推荐意见表》(附件3)Word版。以作品为单位提交压缩包,命名方式为:排序-类别-作者姓名-作品名称。
2.各学院(部门)需填写《作品推荐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评审标准参照《作品评审标准》(附件5)。
各学院(部门)上报材料后,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形成学校排名并按照名额要求报送到省级“交流活动”进行省级评选,学校最终报送名单将于组织专家评审后公布。
五、注意事项
1. 作品应是为本次活动设计、制作的原创性作品。
2. 资料的引用应注明出处。如引起知识产权异议和纠纷,其责任由作品作者承担。
3. 有政治原则性错误和学科概念性错误的作品,取消参加资格。
4. 按照作品第一作者所在单位划分组别。第一作者限报1件作品,不可作为成员参与其他作品;第二作者及以上人员可参与2件作品。
附件
1. 交流活动指南
2. 作品登记表(分类别)
3. 推荐意见表
4. 作品推荐汇总表
5. 作品评审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