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第二十八届辽宁省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作品推荐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05-29  作者: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来源:  浏览量:177

依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十八届辽宁省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的通知》要求,学校拟组织作品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有意向参加的教师、管理者、教育技术工作者均可自愿报名;智慧教育示范区(校)案例专项项目由辽宁省智慧教育示范区(校)创建单位和培育单位申报。

二、项目类别

1.基础项目

信息化创新教育教学:课件、微课、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

信息化创新教育管理:融合创新学校管理案例

2.专项项目

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应用案例、智慧教育示范区(校)案例

三、项目说明及要求

       1.课件

制作要求:视频、声音、动画等素材采用常用文件格式。课件应易于安装、运行和卸载;如需非常用软件运行或播放,请同时提供该软件,如相关字体、白板软件等。建议同时报送软件运行录屏解说文件。

报送形式:作品登记表(见附件2PDF格式)、课件作品、课件演示视频(MP4格式)、相关设计说明(Word文档格式)、相关材料(ZIP压缩包格式)。

2.微课

制作要求:报送的微课作品应是单一有声视频文件,要求教学目标清晰、主题突出、内容完整、声画质量好。视频片头要求蓝底白字、楷体、时长5秒,显示教材版本、学段学科、年级学期、课名、教师姓名和所在单位等信息,视频格式采用支持网络在线播放的流媒体格式(如mp4等),画面尺寸为640×480以上,播放时间一般不超过10分钟。视频中建议出现教师本人讲课的同步画面。根据学科和教学内容特点,如有学习指导、练习题和配套学习资源等材料请一并提交。

报送形式:作品登记表(见附件2PDF格式)、微课视频(MP4格式)、相关材料(ZIP压缩包格式)。

3.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

制作要求:须提交案例介绍文档、教学活动录像和相关材料。案例介绍文档可包括:课程建设与实施情况、教学效果、教学成果、推广情况等。教学活动录像:反映信息化课程教学情况,针对案例特点,提供合适的教学活动录像,可以是具有代表性的单节课堂教学实录、多节课堂片段剪辑、专题介绍视频等多种形式。时间总计不超过50分钟。相关材料包括:教学设计方案、课程资源等。

报送形式:作品登记表(见附件2PDF格式)、案例介绍文档(Word文档格式)、教学活动录像(MP4格式)、相关材料(ZIP压缩包格式)。

4.融合创新学校管理案例

融合创新学校管理案例是指学校在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方面的管理工作案例。案例要在以下方面具有特色:突出利用信息技术构建新型教育教学模式的做法;突出信息化在课程建设,教学改革,评价改革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突出完善教学组织管理机制,激发学校教师和学生应用线上教育教学资源的积极性,推动线上线下教育融合发展等。

制作要求:融合创新管理案例由文字和可视化材料两方面构成,提交作品登记表(见附件2PDF格式),须同时提交案例说明文档、PPT展示文档以及案例视频。案例文档:提交案例说明Word文档和通过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各类素材制作的PPT文档,综合反映融合创新管理的设计、实施和开展情况,以及后续的效果、举措、评价和推广情况等。案例视频:建议专题片形式,可以第一人称或第三人称叙述展现信息化创新教育管理的过程和效果。视频的垂直分辨率超过1080p,有片头、片尾和字幕,mp4格式。

5.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应用案例

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创新应用案例是在指师生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应用国家智慧教育平台(www.smartedu.cn)的各类服务和资源,围绕学生学习、教师教学(研训)、学校治理、教育创新等主题进行创新性应用,进而总结形成典型应用策略和应用模式的平台应用案例。

制作要求: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创新应用案例由文字和可视化材料两方面构成,提交作品登记表(见附件2PDF格式),须同时提交案例说明文档、PPT展示文档以及案例视频。案例文档:提交案例说明Word文档和通过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各类素材制作的PPT文档,综合反映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应用案例的场景设计、应用方式、数据统计和实际效果等情况。案例视频:建议专题片/微视频形式,可以第一人称或第三人称叙述展现基于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应用的过程和效果。视频的垂直分辨率超过1080p,有片头、片尾和字幕,mp4格式。作品总大小建议不超过1G

6.智慧教育示范区(校)案例

智慧教育示范区(校)案例是在指辽宁省智慧教育示范区、示范校(含创建单位、培育单位)在建设智慧教育示范区(校)过程中的实施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在教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区域(学校)教育数字化可持续发展机制建设、教育数字化转型与模式变革、以教育数字化支撑引领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措施做法,形成的区域(学校)推进教育数字化转型的示范性案例。

制作要求:智慧教育示范区(校)案例由文字和可视化材料两方面构成,提交作品登记表(见附件2PDF格式),须同时提交案例说明文档、PPT展示文档以及案例视频。案例文档:提交案例说明  Word文档和通过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各类素材制作的PPT文档,综合反映智慧教育示范区(校)案例的措施做法、数据统计和实际效果等情况,需附不少于10个电子版佐证材料(含相关政策文件、报道、典型模型梳理、典型应用案例等)。案例视频:建议专题片/微视频形式,可以第一人称或第三人称叙述展现智慧教育示范区(校)案例建设过程和效果。视频的垂直分辨率超过1080p,有片头、片尾和字幕,mp4格式。作品总大小建议不超过1G

具体项目说明及要求请参照《第二十八届辽宁省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指南》(附件1)中相关规定。

四、推荐方式及要求

根据文件要求,高等教育组作品由学校遴选后报送省教育厅,每校信息化创新教育教学类别(课件、微课、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限报8作品,信息化创新学校管理类别限报2作品,专项项目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应用案例限报2作品,智慧教育示范区(校)案例仅限辽宁省智慧教育示范校创建单位、培育单位申报。

为严把报送作品的质量,请各学院(部门)根据通知要求,做好本学院(部门)的作品选拔和推荐工作,每学院(部门)原则上推荐1-2个作品(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应用案例可额外推荐),于628前完成遴选工作,做好汇总、排名,每件作品需要提供不少于100字的推荐评语等工作,并提交以下作品及相关材料。

1.各学院(部门)需将参赛作品按照作品类别(课件、微课、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融合创新管理案例、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创新应用案例)分别存储命名。每类作品里的每位教师电子材料需要单独建立一个子文件夹,子文件夹名称为:类别-排序-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包含:教师参赛作品电子材料(注意不同类别的报送要求)、《作品登记表》(附件2)和《推荐意见表》(附件3)电子版,《作品登记表》请按照作品类别填写在相应表格中。

2.各学院(部门)需填写《作品推荐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评审标准参照《作品评审标准》(附件5)。提交电子版作品的相关信息是制作证书的基础依据,请务必准确详实填写。

以上所需上交的材料请各学院按照要求于628日前上传至云盘:https://pan.neusoft.edu.cn/l/Z0ivqy  相应学院文件夹中。部门申报材料请按照类别上传至相应类别文件夹中。

各学院(部门)上报材料后,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形成学校排名并按照名额要求报送到省级“交流活动”进行省级评选,学校最终报送名单将于组织专家评审后公布。

五、注意事项

1.参赛作品应是为本次活动设计、制作的原创性作品。不接受已在历年此项活动中获得奖项的作品。抄袭、造假等问题一经发现,取消作品参与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2.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尊重教育规律,严把意识形态、民族宗教、领土国界等敏感问题。

3.资料的引用应注明出处。如引起知识产权异议和纠纷,其责任由作品作者承担。

4.有政治原则性错误和学科概念性错误的作品,取消参加资格。

5.按照作品第一作者所在单位划分参赛组别。第一作者限报1件作品,不可作为成员参与其他作品;第二作者及以上人员可参与2件作品。

6.为方便学习交流,学校历年获奖作品可登录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资源平台教师教学竞赛栏目观看

附件1:第二十八届辽宁省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指南

附件2:作品登记表(分类别)

附件3:推荐意见表

附件4:作品推荐汇总表

附件5:作品评审标准


收藏本页